医师注销注册

    一、项目名称:医师注销注册

    二、设定依据:《执业医师法》、《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》

    三、编号:

    四、法定实施主体名称:保定市卫生局

    五、审批权限:本级批准

    六、项目申请人种类:事业

    七、法定期限:三十日内

    八、承诺期限:三十日内

    九、收费标准:无收费。

    十、年检情况:不需年检

    十一、申报条件:1、死亡或者被宣告失失踪的;2、受刑事处罚的;3、受吊销《医师执业证书》行政处罚的;4、因考核不合格,暂停执业活动期满,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;5、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;6、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;7、有出借、出租、抵押、转让、涂改《医师执业证书》行为的;8、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、预防、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。

    十二、申报材料:1、被注销注册者所在的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办理注销注册报告(报告中应写明被注销注册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医师执业证书编号、被注销注册理由并加盖其所在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公章);2、符合注销注册条件的证明材料;3、医师执业证书。

    十三、受理地点:市行政服务中心保定市卫生局窗口

    十四、咨询电话:3355026

    十五:项目程序示意图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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