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名称: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
二、设定依据:《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》
三、编号:
四、法定实施主体名称:保定市卫生局
五、审批权限:本级批准
六、项目申请人种类:其它组织
七、法定期限:三十日内
八、承诺期限:三十日内
九、收费标准:无收费。
十、年检情况:不需年检
十一、申报条件:在外国取得合法行医权的外籍医师,应邀、应聘或申请来华从事不超过一年期限的临床诊断、治疗业务活动。
十二、申报材料:1、申请书;2、外国医师的学位证书;3、外国行医执照或行医权证明;4、外国医师的健康证明;5、邀请或聘用单位证明以及协议书或承担有关民事责任的声明书;
注:上述2、3项的内容必须经过公正。
十三、受理地点:市行政服务中心保定市卫生局窗口
十四、咨询电话:3355026
十五:项目程序示意图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