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执业许可

 

一、项目名称: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执业许可

二、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》

三、编号:

四、法定实施主体:保定市卫生局

五、审批权限:本级批准

六、项目申请人种类:事业

七、法定期限:60天

八、承诺期限:20天

九、收费标准:《国家计委、财政部计价费》(1996)1222号;财政部、国家计委财综(2001)73号, 5元/证

十、年检情况:有效期三年

十一、申报条件: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要求的技术职称;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范的培训,并培训合格。

十二、申报材料:医疗保健机构对拟申报人员进行初审,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考核审批表》,提交申请人的照片及身份、学历、职称、执业医师资格等证件及复印件

十三、受理地点: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

十四、咨询电话:3355068

十五、项目程序示意图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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