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名称: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
二、设定依据:
三、编号:
四、法定实施主体:保定市卫生局
五、审批权限:本级批准
六、项目申请人种类:事业
七、法定期限:60天
八、承诺期限:20天
九、收费标准:《河北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冀规财》(2001)76号、国家计委、财政部计价费(1996)1222号 ,5元/证
十、年检情况:有效期三年
十一、申报条件: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要求的技术职称;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范的培训,并培训合格。
十二、申报材料:医疗保健机构对拟申报人员进行初审,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考核审批表》,提交申请人的照片及身份、学历、职称、执业医师资格等证件及复印件
十三、受理地点: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
十四、咨询电话:3355068
十五、项目程序示意图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