雄县政府垫资确保国债建设卫生院项目主体工程年底完工

    雄县2008年卫生院建设项目雄州镇卫生院,建筑面积410平米。由于国债资金未到位,县政府于10月30日拨付5万元配套资金,保证了月底准时开工。11月7日,政府又批示垫支13.8万元国债资金,以满足完成主体工程的资金要求。按施工合同付款约定,完成主体工程,需向建筑公司支付60%工程款,加图纸设计费、勘探费,共需18.8万元。财政二次拨款,满足了资金需求。
    目前,雄县卫生局正协调建筑公司,抓紧利用30天可施工期的宝贵时间,加快施工进度,确保年底完成主体工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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