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有序开展,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性,更好的体现“大病统筹,互助共济”原则,满城县于近日启动二次补偿工作。 所谓“二次补偿”就是对年内曾获得合作医疗补偿的参合农民,再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偿。二次补偿对象为2007年所有得到补偿而未达到15000元封顶线的参合住院患者,二次补偿数额为可报费用与已报费用之差的13. 79%。 据悉,经二次补偿后,至2007年年底,满城县新农合大病统筹基金使用率将达85%,既避免了基金积淀过多,又有利于新农合工作可持续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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