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采取三项措施推行廉政管理

    三中心医院针对购置过程中容易引发问题的“关口”,超前防范,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,着力进行强化:
    一是从强化领导入手,监督从班子做起。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,统一思想,分析购置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所在,明确廉政管理的重点。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自律,发挥表率,做到“三个不准”即:“不准私下与厂商接洽,不准接受厂商任何名义的好处费或礼品和钱物,不准接受厂商的宴请和娱乐活动,违者必究。”
    二是从强化约束入手,加强岗位监控。根据医院人员实际,在尽可能的实行岗位轮岗的同时,注重抓好现岗人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。制定了《六管人员管理办法》,对“六管”人员实行每季度《学习情况报告制》和每半年《执纪情况报告制》,主管领导按照责任分工,每季度对责任范围内的“六管”人员进行一次谈话,强化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教育,每半年院纪检监察组织召开《六管》人员专题会,强化形势任务教育和警示案例教育,从而提高了职工尽职尽责和廉洁守纪的自觉性。
    三是从强化管理入手,实行全过程监督。针对购置监管不到位,制度不完善的问题,在工作中修订完善了《医院物资招(议)标购置管理办法》和《季度合同履约情况监察制度》。制定了工作制度、完善了工作机构、规范了工作程序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;组织人员对所需购置的500余种物品分类界定成A、B、C、D、E五类购置形式即:A类实行计划性招标购置;B类实行择期招标购置;C类实行比价购置;D类实行议价购置;E类不招标。《管理办法》对招标前的准备、招标中的操作程序和招标后期工作,制定出20项细则,使之程序化、规范化,用制度约束行为;同时每季度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对合同履约实行监察,对合同的落实情况有检查、有改进建议,实现了购置全过程的有效监督、阳光操作。

 

发布于:2007-9-25 已被阅读: 次